交通碰撞形态鉴定
自行车驾驶/乘坐人员的判定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9-11-26 11:58:12

根据自行车正面碰撞事故的碰撞对象及碰撞形态,分析方法类似于摩托车正面碰撞事故的碰撞对象及碰撞形态,但自行车由于缺乏动力,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现象与摩托车亦有所区别,进行分析时应充分考虑到车速、动力、自身重量等因素。自行车正面碰撞事故中,应根据其前后座人员的不同损伤进行分析。前座人员的损伤特征以正面直接撞击伤,特别是头面部及四肢前侧为主,后座乘坐人员的损伤则以随自行车倒地摔跌形成的损伤为主。

对于自行车侧面被其它车辆碰撞的事故,应在确认两车具体碰撞部位的基础上,区分自行车车上人员是否应受到直接碰撞和可能形成的不同受伤情况。对于自行车前后座踏脚高度不同的情况,可根据受伤人员下肢损伤位置距地高来判断。

自行车驾车人在事故碰撞、倒地中,其上肢和手容易受到的特征性损伤与摩托车驾车人在事故碰撞、倒地中特征性损伤类似。


鉴定项目

  • 亲子鉴定
  • 车辆痕迹鉴定
  • 交通碰撞形态鉴定
  • 行驶速度鉴定
  • 事故车辆安全鉴定
  • 工伤伤残鉴定
  • 法医临床鉴定
  • 法医病理鉴定
  • 声像资料鉴定
  • 法医毒物鉴定
  • 伤残鉴定
  • 保险伤残鉴定
  • 医疗纠纷鉴定
  • 意外伤残鉴定
  • 三期鉴定